我不可能这么俗

第四百二十三章 罗光旭的野心

    人人都有梦想,罗光旭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拿破仑说,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,那么不想出人头地,拥有自己一番事业的经纪人也不是好经纪人。

    罗光旭今年已经二十八岁。

    俗话说,男人三十而立,离三十岁也只有两年时间。

    三十岁之前罗光旭不可能拥有自己的事业,一是资本、二是资历、三是机遇,但三十岁之后他却未必不可能拥有这个机会。

    这个“未必“就着落在李政赫身上。

    李政赫不是罗光旭带过的第一个艺人,但却绝对是罗光旭带过的最有潜力、也最有可能成为顶级明星的艺人。

    而一个经纪人要如何拥有自己的事业,bh公司社长孙锡宇就是罗光旭学习的榜样。

    bh公司虽然是由李秉宪创立并担任行政总裁,但公司社长却是李秉宪的好友兼经纪人孙锡宇,而实际的公司运营上也基本由孙锡宇负责,李秉宪只是名义上的会长与总裁。

    而对一家经纪公司来说,如何才能尽快的在娱乐圈立足,拥有一个顶级艺人是最快捷也是最有效的手段。

    就像目前年轻一代中正当红的演员李敏镐。

    李敏镐所属的经纪公司中只有李敏镐这一个知名艺人,但只靠李敏镐自己,就撑起了一个公司的底气。

    所以……

    既然把“希望“都压在了李政赫身上,罗光旭自然不会让李政赫跟公司闹僵。

    对于李政赫为宣美写歌这件事情,他不仅没有告诉公司,反而帮李政赫隐瞒了下来,只是在私下盘算假如绯闻爆发后如何帮李政赫善后的问题。

    作为经纪人,他如果想跟李政赫加深关系,他必须要处处维护李政赫的利益,事事以李政赫的利益为先,哪怕李政赫和公司闹出矛盾,他也必须要站在李政赫这边。否则,若是他处处都与李政赫唱反调,甚至为了公司的利益牺牲李政赫的利益,那么李政赫又凭什么愿意在“将来“跟他一起创业。

    得失得失,有失才会有得。

    没有付出又哪来回报?

    以李政赫“重情重义”的性格,他为李政赫做的一切,李政赫肯定都看在眼里,就算他为了李政赫的利益跟公司闹出了矛盾,只要李政赫力挺他,以李政赫的资质和潜力,公司肯定也会妥协,不会拿他开刀。

    也是因此。

    对于李政赫的事情,特别是在女人方面,虽然孙锡宇交代他“监视“李政赫,但他一直都在为李政赫隐瞒,并没有上报给公司。

    在宣美这件事上自然也不会例外。

    好在。

    罗光旭的坚持并非没有意义,还不等他想好为李政赫善后的问题,第二天,事情就迎来了转机。

    “政赫你的意思是……不用你自己的名字为宣美写歌,而是用另外一个化名。”

    略微停顿,罗光旭道:“这也不失为是一个方法。虽然用化名写歌在圈子里肯定隐瞒不住,但只会在小圈子里传播,粉丝一时不知道的话,确实也可以降低影响。“顿了下,“就算以后粉丝知道了这个消息,只要你不出面承认,顶多也只是一条流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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